就诊须知

滨州康宁精神病医院门诊就诊流程

时间:2024-01-01 作者:滨州康宁医院

一、分诊

门诊导医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,帮助病人正确选科,应做到非传染病与传染病分开,防止门诊范围内的交叉感染,从而提高门诊工作效率和质量。

二、挂号

1.门诊病人就诊时应挂号。

三、候诊

1.病人到相应门诊候诊区候诊。

2.听到呼叫后到达诊室就诊。

3.病情较重较急的病人优先就诊并陪诊。

4.回答病人提出的相关问题,需进行特殊检查或转科转院的病人进行指导和处理帮助,保持门诊环境的有序、安静和卫生。

四、就诊

1.门诊患者做到一患一诊室,其他病人不得入内,注意保护病人隐私。

2.医师严格执行手卫生,耐心听取病人的病史陈诉和进行认真的体检,必要时作相应的检验和特殊检查。

3.医师根据病情和检查结果作出初步诊断;认真书写门诊病历,做到简明扼要、明确清楚、内容规范、项目齐全。

4.医师提出的治疗意见应向病人清楚而如实地说明,在征得病人同意后才能予以治疗,或开出处方到药房取药,或到药店购药。

5.医师对疾病诊断有疑问时,可请上级医师会诊,或进行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,以明确诊断。

6.凡病情复杂或较重,门诊难以作出有效处理者,应收住院。

7.凡需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者,应由门诊服务中心统一盖章,以保持诊断书的严肃性。

五、医技科室检查和治疗

医师应嘱咐检查或治疗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,对个别要预约登记者应予说明,并告诉上述检查单的报告出具时间和取单地点、手续等。

六、取药

1.门诊医师必须严格执行处方制度,处方内容齐全,书写端正清楚,不得涂改(有涂改时医师要在涂改处签字)。

2.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,凡毒、麻、限剧药物处方要严格按照毒、限剧药管理制度和麻醉药管理办法执行。门诊医师要嘱病人所开处方药物内容和用途。

3.药剂师发药前要认真查对,并向病人说明用法和注意事项。

七、离院、留院观察、入院或转院

1.病人经诊治后,离院回家。

2.病情较重或诊断不明需进一步观察者,可留观或开出住院通知单,办理入院手续。

3.对应转院治疗者,要开具转院意见书,并提出转向何院的建议。

八、复诊及回访

1.需复诊患者设有短信提示。

2.客服部对患者病情及治疗效果进行电话回访。

服务地点在门诊一楼导医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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